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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医疗设备储备指令(附清单)

点击数:754      更新时间:2023-12-07

  肺炎支原体的高峰尚未过去,合胞病毒、腺病毒等病原体也相继登场,给全国98万家基层医疗机构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应对这一轮呼吸道疾病流行期,12月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冬春季呼吸道疾病健康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下发了一些列任务及工作指标,强调各地要切实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吹响了新一轮医疗设备储备的号角。

  为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科诊疗服务和“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通知》指出:千方百计挖掘资源开展儿科诊疗服务,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向儿童开放,不得拒诊;

  加强综合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发挥家庭医生作用,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

  与此同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冬春季呼吸道疾病的物资配备。

  各地要利用好应对新冠病毒感染迎峰转段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冬春季呼吸道疾病尤其是流感、新冠病毒感染、支原体肺炎等的流行特点,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体温计、小儿雾化机(儿童面罩)等。

  早在今年初,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了《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新冠病毒感染物资配备参考标准的通知》,明确各地基层医疗机构需要配备的物资以及具体数量。

  包括:防护服、口罩、乳胶手套、空气消毒器、抗原检测试剂盒、血氧仪、血气分析仪(选配)、心电图机、X光机、CT(选配)、中药、小分子抗病毒药、除颤仪、无创呼吸机(选配)、制氧机等诸多医疗器械、药品。

  必须配置防护类、消毒类、诊断检测类、药品类、救治类5大类46种医疗物资。

  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配置防护类、消毒类、诊断检测类、药品类、救治类5大类30种医疗物资。

  截至21年底,全国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近98万个,其中乡镇卫生院3.5万个,村卫生室59.9万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站3.6万个。

  毫无疑问,为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今年年底前,这98万个基层医疗机构无疑将加大对清单内医疗设备的采购力度。

  这一举措不仅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了更好的医疗条件,也为大批经销商带来了商机,值得所有医疗器械企业、经销商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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