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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滦南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的通知

点击数:924      更新时间:2023-09-06

  《滦南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加快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努力实现全县卫生资源的统筹与优化配置,规范全行业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根据《河北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冀政办发〔2016〕6号)、《唐山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唐政办发〔2016〕7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滦南县位于唐山市东南部,地处滦河冲击平原最南端,南邻渤海,紧靠曹妃甸,国土面积1482.6平方公里,处在环渤海经济圈和京津冀都市圈的核心区域,是河北省重点推进的沿海“11县9区”之一,是曹妃甸新区的最直接腹地。

  滦南县辖16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589个行政村、15个居委会。截至2015年底,滦南县户籍人口57.41万,其中城镇人口5.35万,乡村人口52.06万;常住人口57.8万,其中城镇人口5.5万,乡村人口52.3万。依据近年人口自然增长率,结合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实施,预计到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将达到59.7万,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0以下。

  2015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13亿元,同比增长6.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亿元,同比增长101.4%;规上工业增加值48.6亿元,同比增长6%;固定资产投资232.1亿元,同比增长14.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61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35元,比上年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78元,比上年增长8.5%。

  经过多年建设,我县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为全县居民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2015年底,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05个,其中:医院11所(含二级医院4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91个(含社区卫生机构4个,乡镇卫生院17个,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47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个(含疾控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全县卫生人员271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211人,执业(助理)医师942人,注册护士900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1.6名,注册护士1.6名。全县卫生床位2065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床位数3.6张,其中:公立医院1.6张,社会办医1.1张,基层医疗机构0.9张。全县医疗机构拥有百万元以上医疗设备28台,主要分布在二级医院。

  2015年,全县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达到140.41万人次,住院8.23万人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7.2天。全县医疗床位使用率74.76%,其中:二级医院为83.91%,乡镇卫生院为54.54%。

  2015年滦南县城乡居民人均期望寿命75岁,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5,孕产妇死亡率为64.3/10万。全县主要慢性病分别是高血压、胃肠炎、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病。

  全县建立了以医疗保险为核心,商业医疗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底线,相对比较完整的医疗保障体系。截止到2015年底,滦南县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1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4.7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46.4万人。

  1.人才资源总量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卫生人员中,非卫生技术人员占比18.5%;卫生技术人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仅占17.01%。县级医院高精尖人才严重不足,基层医疗机构缺乏具有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2.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优质资源相对集中于县级医院,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硬件建设虽得到加强,但最核心的人才等资源配置尚未到位;部分专科建设相对滞后,儿科、妇幼卫生、院前急救、康复医疗等领域服务能力薄弱;社会办医虽然发展迅速,但总体技术力量薄弱。

  3.卫生资源有效利用率不足。由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中人才技术配置水平较低,由其承担的基层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的有效供给能力不足,医疗设备使用率不高,致使大量病人直接流向大医院,造成部分基层卫生机构的病床使用率较低,门诊量不足。

  4.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任务艰巨。虽然以药补医机制已经破除,但改革后的科学长效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县医院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单位,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未得到有效落实。

  5.医疗卫生服务与健康需求存在差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全县居民收入不断增长,物质生活得到了较大丰富,但与此同时,全县千人口注册护士、公共卫生人员和千人口拥有床位数相对较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形成了较大反差。

  以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合理配置城乡卫生资源,加快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推动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需求导向原则。充分考虑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就诊选择等因素,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

  2.政府主导原则。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3.统筹规划原则。坚持把人力资源发展放在首位,并作为今后发展的重点。加强全行业监管,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4.区域协同原则。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分类制订配置标准。鼓励县域医疗机构与京津及唐山市各医疗机构加强技术协作、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制度,最大限度实现医疗资源共享。

  与滦南县整体建设规划相衔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卫生服务能力,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布局合理、体系完善、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坚持从区域卫生服务需求出发,充分考虑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因素,注重资源布局与结构调整。

  县医院。设置县办综合医院1所(滦南县医院),为二级甲等医院。作为县域医疗服务体系的龙头,是政府向县级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县级区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随着我县城区总体规划布局的顺利实施,计划建设县医院北河分院1所,为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医院,以满足新建城区群众的医疗保健需求。

  县妇幼保健院(二级专科医院)。为本县辖区内妇女儿童提供保健服务和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等,承担全县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规划期内重点发展妇科、产科、儿科等专业科室建设。

  县精神病医院(二级专科医院)。承担全县及周边区域重症精神病人诊治和精神卫生疾病防控任务。

  县中医医院。规划期内拟建设政府办县中医院1所,重点发展中医、中药和中西医结合等科室,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管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保留原县中医院、唐山京东医院、京委医院、万巨口腔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协和医院、慈济中医医院、泰博儿童医院各1所;规划期内拟新建医院3所,重点设在县城西部和北部。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错位发展。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政府举办为主,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保留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和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每0.8-1.2万人口设置1所的比例,在居民小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

  2.乡镇卫生院设置:按照每个乡镇设置政府举办的卫生院1个的原则,全县共设置卫生院17所,其中中心卫生院7所。分别为倴城镇中心卫生院、长凝镇中心卫生院、扒齿港镇中心卫生院、司各庄镇中心卫生院、胡各庄镇中心卫生院、柏各庄镇中心卫生院、南堡镇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10所,分别为宋道口镇卫生院、马城镇卫生院、程庄镇卫生院、青坨营镇卫生院、安各庄镇卫生院、姚王庄镇卫生院、坨里镇卫生院、方各庄镇卫生院、东黄坨镇卫生院、嘴东卫生院。

  3.村卫生室设置:按照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政府办或集体产权村卫生室的原则,结合县城乡建设统筹规划要求,全县共规划设置集体产权村卫生室432所。

  4.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保留现有38家个体诊所,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结构合理、设施完备、职责明确、技术先进、服务优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由政府举办。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1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辖区内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及慢性病的预防控制、监测等职能。每个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附设防保科及人员。

  2.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政府办妇幼保健院,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进行整合,整合后名称为“滦南县妇幼保健院”,同时加挂“滦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牌子。因机构整合,乡镇卫生院同时承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功能,在乡镇卫生院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的牌子。

  3.卫生监督机构。设置政府办滦南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开展综合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每个乡镇依托乡镇卫生院附设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

  4.精神卫生机构。保留精神病医院1所,负责精神病人的筛查、治疗与康复,承担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普及任务。

  5.120急救指挥中心。依托县医院设置政府办120急救指挥中心1个。形成以此中心为枢纽,其他县城医院为辅助,各镇卫生院为站点,辐射全县各村卫生室的急救网络体系,中心对急救站点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到2020年,实现全县卫生人才规模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人才队伍统筹协调发展。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分别按照每千人口1.9和2.3人标准配置,医护比达到1∶1.25(具体人员配置见附表6)。切实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公共卫生人员的专项能力建设。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为重点,按1:1.25的医护比合理确定医护人员,到2020年,县办医院执业(助理)医师达到453人,注册护士达到567人;社会办医院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54人,注册护士达到449人。

  加强儿科医师、精神科医师等紧缺医技人员的培养。县办医院新招聘医生要求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到2020年,基层卫生人员每千常住人口达到3.5人以上,其中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02人,注册护士达到375人,全科医师达到169人,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新招聘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增加精神卫生、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卫生计生监督人才配置。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万人配置标准为1.35人,全县2020年需要配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81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

  2.妇幼保健机构。每万人口配置标准为1.9-2.2人,全县2020年需要配置妇幼保健人员113-131人,县、镇级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

  3.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病医院编制为90人,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比例达到85%。

  4.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每万人口配置标准为1.0-1.2人,全县2020年需要配置卫生计生监督人员60-72人。

  根据《唐山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要求,从适应滦南未来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居民健康需要出发,制定卫生床位配置标准。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单体)规模,重点发展社会办医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

  全县卫生机构2020年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4.2张。到2020年县办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床位配置标准1.8张,中医类医院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专科医院按照公立医院床位的15%比例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2张床位配置。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2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调整优化各类床位比重和结构,重点加强老年病、慢性病、儿科、产科及康复护理病床配置。

  根据医疗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结合滦南县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大型医用设备实行总量控制,按照“规划、论证、申报、审批、采购、反馈、评估”程序,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严格控制利用贷款、融资、集资等形式购置大型医用设备,严禁单位擅自购置或无证使用大型医用设备。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预留一定配置额度予以支持,配置条件可适应放宽。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对未经准入,无配置许可证的大型医用设备不予办理医保报销。鼓励在医疗机构分布密集区域,设置影像、病理、检验中心等机构,整合大型医用设备资源,提高设备阳性检出率和设备利用率。

  加快全县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以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作为枢纽的卫生信息化体系。有效整合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综合管理等业务功能和应用,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普及居民健康卡,实现就医一卡通。完善远程医疗、健康教育、信息咨询等服务,实现城乡卫生资源共享。以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为载体,DRGS(疾病分类分组)等管理为手段,统筹卫生行业工作,提高卫生服务的整体效率,完善卫生服务监管,为卫生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1.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借助县医院与上级医院合作的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组织各学科带头人和医疗技术骨干积极参加各种医学论坛和专科培训;选送中青年医疗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深造,组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技人员每年分批到县级医院轮训,每批轮训时间至少2个月。建立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在职学历教育,培养合格临床医师。开展全科医生培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护理人才培养,尽快满足医院临床护理和基层医疗机构护理人才需求。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推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健全岗位责任制,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

  2.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心脑血管、呼吸道、消化道等常见病、多发病、肿瘤等领域建设,形成区域特色明显、实力均衡的优势专科。扶持重要而薄弱学科建设,通过学科、人才、项目和成果四位一体联动发展,逐步强化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口腔、肿瘤、康复医学和公共卫生等学科。县医院至少要有2-3个临床科室达到市级医学重点学科标准。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成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所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力争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使用率由现在的27.11%提高到60%,卫生院床位使用率由现在的54.54%提高到60%。积极探索县乡一体化管理,以县医院为龙头同乡镇卫生院建立医联体,开展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等优质资源共享的集约化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基层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新农合管理等列入签约服务内容。

  4.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二级综合医院建立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鼓励县中医院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管理,实现基层中医药人员合理、纵向流动。加快“国医堂”建设,提供中医全科服务,力争所有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达到诊疗总量的30%。大力发展重点中医专科,完善重点中医专科协作机制、考核机制、退出机制和择优增补机制,全面提升中医药专科服务水平。

  5.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为815岁人群免费补种乙肝疫苗。建成覆盖全县的技术指导、支持和服务网络体系,使全县疾控整体服务能力得到全面发展。免费进行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在县、镇医疗机构住院正常分娩的实行限价收费,提高对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标准。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推行农村改水改厕,无害化卫生户厕达到基本全覆盖。建立慢性病综合性防治示范区,加强健康宣传教育,着力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6.分级诊疗。明确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职能,健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建立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并完善分级诊疗模式,按病种及患者病情制定分级诊疗标准。通过医疗机构的合作、托管等方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实施新农合住院费用总额预付下的按病种限价支付方式改革,与参合农民签定首诊协议,促使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制定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和相应的减免措施,引导住院患者下转,打开从上往下转诊的通道。建立15分钟以下医疗卫生可及圈,落实“分级诊疗”服务功能,实施以高血压、糖尿病为重点的慢性疾病干预和治疗,建立以社区为主体的老年病、常见病防治网。

  7.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建设。根据老龄化状况、慢性病患病状况及市场需求,设置京东养老集团(民营)。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服务,建立健全医养结合相关制度,为老年人的医疗保健和护理康复服务提供保障。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

  1.滦南县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计划投资1050万元(中央资金490万元),扩建业务用房1600平方米,改造原有业务用房3300平方米。

  2.滦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计划投资1350万元(中央资金340万元),新建业务用房374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3.扒齿港镇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计划投资450万元,改扩建业务用房1800平方米、改造原有业务用房830平方米。

  4.安各庄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计划投资240万元,扩建业务用房800平方米,改建800平方米。

  5.滦南县医院北河分院新建项目。随着北河新区的兴起,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计划投资2500万元,建设面积10000平方米的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医院,开设病床150张。

  6.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扩建项目。该中心每年职业病检查约2万人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约1万人次。现有实验室面积仅有500平方米,远不能满足业务需要。计划投资650万元,扩建实验室2000平方米。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建项目。现使用的房屋为原计生委旧址,结构布局与功能分区不合理,计划在原址进行改建,改善服务环境与服务条件,建设排污、配电等附属设施,改建面积2100平方米,计划总投资143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和政府对卫生工作的领导是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发展卫生事业的根本保证。要充分认识卫生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区域卫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问责制。要把卫生改革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区域卫生规划的落实。

  (二)增加财政投入。规划期内,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入主体多元化、投入方式多样化的办医格局。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政府补助政策。重点加强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疾病控制(慢病干预)、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基层卫生机构和信息化建设等领域。

  (三)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推进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落实薪酬制度。

  (四)促进京津冀一体化卫生协同发展。立足滦南优势,主动对接京津冀医疗机构,找准功能定位,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完善远程会诊中心建设,开通双向转诊通道,积极发展智慧医疗,最大限度地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加生信息化建设,对接京津冀卫生信息化平台,为远程医疗、异地结算、分级转诊提供信息支撑。

  (五)严格规划实施。按照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提质增效的原则,加强对卫生资源的调控力度。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和审批。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

  (六)落实各相关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联动,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规划落实,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县发改局要加强对卫生改革和规划相关政策保障的协调落实,依据规划对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核准、审批。县财政局要按照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相应经费,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和激励作用。县卫计局要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区域内卫生资源要素包括规划、审批、调整、监督和评价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县规划局、县国土局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及要求,保障医疗卫生服务网点用地。县人社局要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和卫生人事政策。县编办要根据规划,对符合设置规划的医疗机构,合理核定其人员编制。

  (七)建立规划实施的监督评价机制。规划的实施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逐步调整、循序渐进的原则。县政府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协调会议制度,负责规划的制定、审议、实施等工作。协调会议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卫计局,负责日常工作。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重大政策调整,协调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提出规划修订意见,报协调会议审定。强化规划的监督和评价,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的监督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滦南县(市、区)社会办医疗机构2015-(2017)-2020床位规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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