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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军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兆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9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19年11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9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4.7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811.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75.9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35.1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26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413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超募资金) 38,784.97万元。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于2023年1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除超募资金外)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详情请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
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了《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鉴于公司“医用耗材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结项,其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至公司自有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对应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注:公司实际收到总额为人民币51,811.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75.96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735.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