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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医疗设备配置标准(附名单)

点击数:784      更新时间:2023-09-01

  伴随疫情防控工作重心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全国各地正涌现出新的医疗器械采购需求。

  伴随疫情防控工作重心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全国各地正涌现出新的医疗器械采购需求。

  1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

  操作指南围绕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具体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重点机构、重点场所4篇20个操作指南。

  《重症床位扩容改造操作指南》中明确,要加强二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储备。 二级综合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传染病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置重症监护病房。二级医院要按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元 ,确保供电、供氧设施,以及生命监护、抢救治疗设备处于功能良好状态,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

  强化医联体上下联动机制,医联体牵头医院要组织对二级医院重症监护单元建设和改造情况进行验收,派出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为下级医院重症医护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其重症识别、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

  要强化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准备。确保综合ICU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医院要按照综合ICU标准,加快完成综合ICU监护单元建设和升级改造 ,并进行逐一检查,确保供电、供氧设施,以及生命监护、抢救治疗设备处于功能良好状态,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

  确保用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各类重症病人治疗的综合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

  《重症床位扩容改造操作指南》中还指出,要迅速改造其他专科ICU床位。 医院立即启动除综合ICU外,其他专科重症监护床位扩容改造工作。按照综合ICU标准,对其供电、供氧系统进行改造,配备呼吸机、监护仪等满足综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监护与治疗设备 ,确保需要时,随时可投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患者医疗救治。

  储备一批“可转换ICU床位”。医院应当选择适宜的独立院区、病房楼,按照感染防控要求,对其内部病房进行改造, 配备满足重症救治设备使用所需的供氧和用电设施,以及呼吸支持、抢救和监护等设备 ,确保需要时能够在24小时内转化为重症监护单元。“可转换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

  各专科病区设置一定数量重症患者救治床位。医院内各专科在本病区相对独立区域设置缓冲病房。 每个病区设置4间缓冲病房,其中2间配备必要的供氧和监护、治疗设备,升级改造成为4张重症患者救治床位。

  此外,要确保定点医院医疗资源准备。定点医院ICU床位数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平急结合设置的可转换ICU床位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确保需要时各类ICU床位可扩展至床位总数的20%。

  省会城市和发挥区域医疗中心作用的中心城市定点医院设置独立的血液透析中心、分娩室、儿科病房, 其中血液透析中心配备至少30台血液透析机 。

  要升级改造方舱医院。各地要按照《新冠肺炎亚(准)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试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57号)要求,以地级市为单位,根据人口规模,将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并按照床位总数的10%设置监护床位,确保医疗力量充足。

  《重点人群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操作指南》中指出,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和本省份推荐的中药清单, 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可酌情增加。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门诊)建设进度。 完善设备配置,包括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器、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等等 ;升级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鼓励有条件的为人口密集的社区或偏远的乡村配备智慧健康驿站。

  有关基层医疗设备和抗原试剂的储备工作,在1月3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冠重点人群动态服务和“关口前移”工作的通知》中也曾明确。其中指出,各级联防联控机制要落实资金保障,畅通保供渠道,组织集中采购,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药品、设备配备到位,必备药品器械直达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要按照服务人口15%-20%的标准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齐配足新冠病毒感染对症治疗的中成药、退热药、止咳药及抗原检测试剂盒配备,确保机构可用量始终保持在2周以上。强化发热诊室建设,按照标准配齐相关设施设备。

  要扩大吸氧和血氧监测服务。 各地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配备数量适宜的氧气袋、氧气瓶以及制氧机等设备 ,确保能够及时为门诊患者、居家治疗患者及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氧疗或氧气灌装服务。

  增加指夹式脉搏血氧仪(以下简称指氧仪)配备数量,确保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0个以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至少配备2个以上 ,及时为就诊和住院患者开展血氧饱和度监测。

  要为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重点人群包保团队、养老机构、福利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指氧仪,满足巡诊监测、访视监测、就地监测需要。各地要积极组织为65岁以上有新冠病毒感染重症风险且行动不便的重点人群发放指氧仪,指导居家自测血氧饱和度。

  《 养老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规定,封闭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被照护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或抗原检测,工作人员与被照护人员的检测隔日交替开展。开放管理的机构工作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当日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可上岗,被照护人员每周开展2次核酸或抗原检测,如有可疑症状,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

  机构防疫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需要的药物、服务对象常用药物、核酸和抗原检测试剂、口罩、防护服等纳入当地联防联控重点保障清单并动态储备。

  《 学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指出,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根据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需要,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并确保有2周以上的储备量。

  《 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明确,加强物资储备,按疫情高峰期使用量,储备不少于30天用量的常备药品和防疫、消毒物资,确保洗手液、口罩、一次性手套等物资的正常供应。

  《 精神卫生福利机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指出,加强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用药保障,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口罩、防护服等物资,定期清点物资库存,确定物资储备清单,按疫情高峰期使用量,储备不少于15天用量的防疫消毒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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