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
手机:
电话:021-62669626
传真:021-66307555
E-mail:@mileM6guanwang.com
Q Q: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金勺路168号24幢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核心技术人员李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李志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研发的授权专利与在审专利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或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公司专利权属完整性的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志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相关职务,并于近日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志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李志强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师。2012年2月加入公司,任研发中心——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志强先生在职期间,主要负责公司产学研合作、知识产权的管理。李志强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目前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强先生工作期间参与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40项、外观专利14项的研发工作。李志强先生工作期间作为参与人申请的相关专利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李志强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
根据公司与李志强先生签署的《员工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知识产权、竞业限制事项及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李志强先生离职后有违反《员工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情形。
李志强先生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研发团队具备后续技术研发和产品开发能力,其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优势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始终注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行业发展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公司每年面向全国招聘引进行业内具备经验的高端技术人才以及相关专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作为公司技术人才储备梯队。此外,公司注重对内部技术人才的培育,建立了有效的技术培训、绩效考核和技术晋升机制,公司完善的研发创新体系不存在对个别研发人员的重要依赖。
同时,公司已形成一套包括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软件著作权保护措施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切实保护公司的创新成果。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434人,占员工总人数比例为25.48%。2022年末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核心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6人和5人,人员稳定,具体人员如下:
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李志强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业务发展、产品创新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李志强先生已完成与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完善研发体系和人才团队建设,丰富公司研发人员储备和技术人员培养方式,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和激励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1、翔宇医疗研发团队总体相对稳定,李志强先生与公司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翔宇医疗的研发实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影响;
2、李志强先生与公司签署了《员工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知识产权、竞业限制事项及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约定。李志强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翔宇医疗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李志强先生的离职未对翔宇医疗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7月25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治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宇医疗”或“公司”)就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52,8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03,143,445.8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56,554.2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46号验资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不含税)79,390,400.00元后的余款1,073,409,600.0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58,582,477.09元,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公司、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遵照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别在以下银行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78.08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73号)。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9,500.00万,未超过董事会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授权范围。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9,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明细如下: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10,000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27%。该事项已于2023年5月30日经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