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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金勺路168号24幢
项目名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所需高清腹腔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所需高清腹腔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9日1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内容: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人民医院所需高清腹腔镜摄像系统采购
摄像主机界面采用触摸屏设计,屏幕尺寸≥7.5英寸,可在触摸屏上进行功能设置和常用参数显示,触摸屏具备锁屏功能。
1.所投标产品若属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若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查询截图〕。所投产品若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3年12月8日)5个工作日;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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